目前,在企业集团尤其是大型集团企业文化的建设中,“灯下黑”的现象比较突出。“总部机关像睡着了一样”、“集团总部像一部生了锈的机器,运转不灵”等等,在不少集团总部人员的私下议论中时有所闻。这说明,在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中,需要重视和加强集团总部文化的建设,对集团总部进行“文化唤醒”和“文化除锈”工作。许多企业在遇到文化落不了地、执行力不强时,往往向下属分、子公司提要求的多,向集团总部提要求的少,甚至没有要求,这是有很大片面性的。事实上,对集团文化建设来说,总部文化建设更具重要性。
总部文化是首脑文化。虽然集团文化不等于总部文化,总部文化也不等于集团文化,但是,总部作为集团首脑机构,其文化无疑具有首脑文化的性质。总部文化作为集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文化的核心子文化,与集团中其他的子文化相比,总部文化更带根本性和全局性。任何一个“首脑沉睡”、“首脑生锈”的企业集团,要想建设优良的企业文化是不可能的,要想使集团健康成长,做强做大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要建设良好的集团文化,首先要从文化“醒脑”、“补脑”、“洗脑”、“健脑”做起。即对总部机关各部门及其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市场经济意识、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意识、企业文化管理意识等等的教育。因为我国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多由政府机关转化而来,集团总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于以政府部门的观念与眼光、工作方式与思维方式,去处理集团内部的各种关系。这与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所要求的市场化生存、市场化运作、市场化发展相矛盾;在处理与集团下属企业的关系时,“婆婆+老板”易于发生于总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
退一步讲,即使总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曾经是很好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这种企业文化的“醒脑”、“补脑”、“洗脑”、“健脑”的工作仍然十分必要。因为“政府文化”、“行政文化”、“公务员文化”与企业集团健康发展所要求的“总部文化”,具有不同的性质与特征,承担着不同的任务与功能。何况在实际工作中,总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参差不齐的,不少人不同程度地“沾染”了“政府文化”、“行政文化”、“公务员文化”中的不良因素,如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办公室政治等等。这些不良因素既会损害总部的形象,又会削弱集团文化的执行能力。
总部文化是表率文化、示范文化。总部由于居于集团首脑的位置,“上梁”的位置,这就要求总部文化必须是表率文化、示范文化,在集团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文化的执行上,时时处处都能“帅之以正”而非帅之以不正。许多企业集团的执行力差,往往差在总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帅之不正”上,使“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效果被层层放大。现在不少企业流行一句话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010(北京区号)来电话”,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某些总部文化的不良影响。
总部文化是大局文化。总部由于其总揽全局的地位,要求总部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想问题办事情都应具有大局观和全局意识。可有的集团要求下属企业要有大局意识、整体意识(这是对的)时,但却对总部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本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处理与下属企业的关系,如在集团资源配置、人事安排上搞亲疏远近,损害集团整体最优、系统最优的思想与行为,听之任之,造成“跑部钱进”、“跑部职升”的现象,使争权夺利的“办公室政治”在集团内部盛行起来,败坏集团风气,瓦解集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总部文化是服务文化。对集团下属企业而言,总部机关既是领导机关,又是服务机关,这就要求总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但要有领导意识,更要有服务意识(领导本身就是服务)。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意识和等级授权体制,使集团总部机关的工作人员最易以“领导”、“上级”自居,且认为“领导”、“上级”本身就高人一等。有的集团总部人员到下属企业时,既缺乏服务意识,也缺乏服务的本领,并喜欢以“钦差大臣”自居,作风专横跋扈,处事主观武断,指手划脚,不懂装懂。当下属企业去总部机关办事时,有些集团总部更是衙门难进,脸色难看,事情难办,甚至一个小小的办事员也自以为是个“大人物”,在下属企业的领导者面前“装大”、“摆谱”。有的人还明示或暗示向下属企业要这要那,如不能及时满足,能办的事也会设法刁难,推三阻四,百般推托。
有的集团总部机关各部门之间互不配合、互不协调,各自为阵地向下属企业发号召、作指示,以使下属企业疲于应付为能事,繁纹缛节,形式主义,以此证明自身部门存在的重要性与权威性。当总部各部门互不通气造成下属企业无所适从时,往往形成“神仙打仗,百姓遭殃”的恶劣后果。
总之,总部文化是首脑文化、表率文化、大局文化和服务文化。在集团文化的建设中,大力加强总部文化建设,克服了“灯下黑”,集团的执行力就会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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