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只是财政分权的结果。由于初始条件、体制弊端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我国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在一开始就表现为一种不平等或非公平的竞争。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非均衡发展,这种竞争的非公平性也在进一步强化,进而导致了区域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要避免这种非公平竞争,消除其不利影响,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而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则是首要选择。
政府竞争,既有其有利的一面,同时也有其不利的一面。适度竞争和公平竞争可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过度竞争和非公平竞争会导致效率损失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如何营造政府间适度竞争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与条件,克服过度竞争和非公平竞争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目前政府竞争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本文针对我国地方政府间存在的非公平竞争问题,探讨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于形成地方政府间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
一、财政分权与我国地方政府竞争格局的形成
地方政府竞争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行政区域地方政府之间提供公共物品,吸引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而在投资环境、法律制度、政府效率等方面开展的跨区域政府间的竞争。地方政府竞争主要是指横向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时期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政府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其必须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成为真正的竞争主体。而在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地方政府不具有这种相对独立的地位。改革开放后,我国这种竞争性主体的形成也不像西方联邦制国家那样是所谓民主制度的内生物,而是在集权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通过财政分权形成的。财政压力是国家推动改革的直接原因。事实上,自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

您的位置:





按时地方几哦按时独夫撒